电视节目的主持人总是在最后说:“让我们期待着一个民主、法制的社会早日到来。”这在现在来看也是个美好的梦,不忍戳破。在二十年前那个连法律自身都出问题的年代,广大劳动人民似乎还来不及呼唤什么“法制社会”。
山杠爷的倒下就发生在九十年代初这个特殊的背景下。九二年后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南方沿海地区的高速发展在经济,思想上对堆堆坪(整个西南地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人们开始走出山门接触了外面的各种新思想,显然,种种现在看来的常识在当时确实触动了整个封闭社会,特别是不起眼的“法律常识”。法律的特殊性在这时便体现出来了——不可抗拒。本来在山村里居于最高地位的山杠爷以及他信奉的一整套体系在法律面前如此脆弱不堪。那些原来被整治过的泼妇懒汉一下子变成了受害者,耀武扬威起来。
简简单单的剧情,标准的普法宣传片。山杠爷的倒下就在当事三方都很尴尬的情况下发生了。国家本无力承担堆堆坪村的行政成本,一切经济政治生活都在传统的山杠爷领导下有条不紊的运行。不守规矩的人经过调教变得安分守己
国家真的像是一个利维坦,庞然大物,所以,我只能祈求一个圣人的出现。山杠爷式的人物,我是无比认同的,正是有这种人,村庄才能凝结成一个实体,否则,只是物理意义上的集聚,有什么意思?当国家粗暴的一刀切,将“法制”植入这片大地,多少的水土不服者就这样像车辙下的蚂蚁?微博上,有人说,我想去你我都想去的未来的那一天,我实在想看我们将被历史怎样定义,被未来如何审判。闫云翔对国家的强制力的接手与撤退的批判,值得深思。
导师上课讲中国共产党领导方法时提到的电影。很好的一部电影,反映了许多现实问题,从不同角度解读会得出不同的认识。如老生常谈的法理与人情的关系问题、领导方法的问题、基层农村社会的管控与治理问题、开明专制与民主的问题等等。不可否认,山杠爷是一位有理想信念,对党忠诚,执行党的政策不折不扣,清正廉洁,爱憎分明,有魄力有手腕的强势领导,似乎可以算得上现在大力提倡的“李云龙”型干部,放在当下绝对属于干部队伍中稀缺品。但为何这样的好干部,最后仍然免不了牢狱之灾
一、转折年代的矛盾双方——“山杠爷”何以被告?
《被告山杠爷》,是一部非常著名的法治相关电影,讲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一个故事,主人公是我国西南某较偏远的村子堆堆坪的村支书山杠爷。他“治村有方”却触犯法律成为被告。电影上映后引起了广泛的讨论,苏力先生也写了一篇《秋菊的困惑和山杠爷的悲剧》,探讨了“西方法治”和“本土法律资源”的关系,该文也奠定了大家对于本电影讨论的基调,也就是西方或者说现代法治与中国传统的关系问题
机缘巧合,在法律电影选修课上,走进了堆堆坪,走进了山杠爷的“理想国”,在这小小的山头上他站在道德制高点,按照“上面”的指示守护者堆堆坪的安宁,捍卫着堆堆坪的基本道德准则。
电影一开始提及山杠爷与刚从学堂回来的孙子讨论村规与国法的区别,最终又以孙子主动承认是自己为了弄明白村规与国法哪个更重要而向警察举报了山杠爷作结。这一伏笔是意料之外又是情理之中,回头一想,一个孩童的好奇心就将原本平静的堆堆坪从山杠爷的“指挥”下释放了,或者说从此在堆堆坪上山杠爷的人治时代一去不复返,
想探讨国法和村规的矛盾,但认认真真看完。
不禁感叹:这探讨了个寂寞啊!
杠爷完全符合社会主义的最终奋斗目标,没有自我,只有村庄和党国。他惩恶扬善,带村民一起富裕是值得肯定的。同样,他的拆信件,关禁闭,游村是不能提倡也不被允许的。
但村民们那些假到不能再假的,完全没一个农村的个体形象,我是被恶心到了。至于官话的满口思想,国法,我都不敢说不好的了。
最后,不能因为它是一部早年的电影,就对它迁就。因为同时期,国外也是拍了不少小制作的精品。
《被告山杠爷》我觉得还是应该纪念下我的公法文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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